山东梁山数起欠薪:劳监部门懒政化浮现 工会更应有所作为

02 November 2022

近月,山东省梁山县发生多起欠薪个案,CLB就此联系了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和梁山县总工会,希望了解被欠薪的工人相关工会的履职情况,并探讨工会在事后讨薪工作之外,能否更有效的代表工人维护权益。采访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后,CLB就个案进展的回覆一律是闪烁其词,从哪个部门牵头到问责对象都难以做出确切答复;相比之下,梁山县工会方面则非常有意愿代表工人,但却出现当事人和劳动监察大队都没有就这些欠薪案来找过工会的脱节情况。

中国劳动趋势最近就发表了一份报告,发现中国劳动监察部门近十年出现懒政化现象,劳动监察部门2017年之后快速懒政化,具体表现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减少、对于企业主动监察次数减少。中国劳工通讯这次的电话访谈,某程度上就恰好印证了劳动监察部门懒政化的具体表现。我们则认为工会在此时更应作为政府部门行事不力时的安全网,在维权困境下为工人权益发声。

梁山县接连发生工人欠薪案 劳监大队含糊其辞

第一起个案是山东百安瑞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欠薪,员工投诉该公司拖欠了2022年4、5、6月三个月的工资。山东百安瑞公司成立于2021年,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和销售、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等。被拖欠工资后,百安瑞员工在网上发贴投诉。

8月3日,梁山县政府劳动监察大队回覆投诉,指网友反映问题属实,欠薪确实存在,并指劳监大队已经介入处理此事。劳监大队还提及,早于6月21日下午,百安瑞公司负责人、街道办主任和工人代表已经面谈进行协商,现正筹集资金发放。劳监大队会同属地监督落实,并请网友耐心等待,如有问题欢迎网友联系劳监大队工作人员咨询事件进展。

图片: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回复山东百安瑞员工投诉被欠薪;来源﹕今日头条

CLB采访到梁山县劳监大队,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劳监大队有参与这个个案,但并不是牵头单位。该欠薪案“是作为一个信访件来处理的”,劳监大队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召集工会来参与协商。劳监大队并提到,自己并非处理案件的牵头单位,该协商会议也不是劳监大队召集的,并多次强调此事是由几个部门一起处理。至于究竟是哪个部门牵头,却一直语焉不详。

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现在就是说,牵头这也不光是我们,召集那一块,召集那些人来协商和处理这个事情,也不是我们召集的。……反正现在我们是多个部门,县里面是成立了工作专班。这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属地、街道,还有我们劳动监察是一个,还有其他部门,一块共同参与处理的……

CLB:所以这在咱们县政府里面,是哪个机构、哪个部门是负责主要协调这个事呢,还是咱们劳动监察大队是主要牵头啊?

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应该是我们几个部门一块,一块在处理这个事。

CLB:那谁牵头呢,比如说,如果问责的话——就是如果没处理好,是问责谁?如果处理好了,表扬谁?就是说,谁牵头啊?

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这个我要落实一下吧。

CLB:那您确定劳动监察大队不是牵头机构吗?

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这个让我们、这个现在我们没法回答你,知道吗。

CLB:因为涉及到拖欠工资……

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因为这个会议也不是我们这边召集的。

CLB:那是谁召集的呢?是总工会召集的吗?

梁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当时我没,我这边没去参加。具体我也不大清楚。所以说,你想了解具体情况的话,你可以带着相关的证件材料过来,我们可以跟你对接。

第二起欠薪个案是梁山县建筑工程公司涉嫌欠缴职工社保费。2022年7月29日,一位叫“笑我一介布衣”的网友发贴,指梁山县建筑工程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涉及的职工有四百多人,还有很多是五十多岁、有二十多年工龄的资深员工。网友表示,工人发起了维权潮,“有的上访,有的向人社局反映,有的向住建局反映,济市市长热长都被打爆”,之后,人社局给公司下达了催缴通知,但公司方至今没有任何反应。根据爱企查网搜索的公司信息,梁山县建筑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53年,业务主要围绕在建筑装修、古建筑、土石方、地基、防水、金属门、消防、环保等方面。企业目前有四百多职工。

8月8日,梁山县城乡建设局回覆网友投诉,指经调查发现,梁山县建筑工程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承担职工社保,由2022年起,社保金全部由员工个人垫付缴纳,待公司经营状况好转,才会退还个人缴纳的社保金。

图片:8月8日政府有关部门回复,资料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40664993914919893&wfr=spider&for=pc

梁山县第三起欠薪事件是梁山街道办事处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据网友反映,工程涉及崇文小区回迁安置楼1号楼、2号楼,工程已于2017年4月13日交付给梁山街道办事处,但农民工工资却未结清。欠薪长达5年之久,工人多次前往追要,但一直未获解决。网友还贴出来一份“农民工工资欠薪明细表”。不过,在该投诉贴下,有来自济宁的网友回复说,“因为当时工程有纠纷,所以拖欠了一部分工程款,且目前已逐步偿还,为避免给我县带来负面影响,请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针对此兩宗案,梁山县劳监大队的回复仍然是拒绝评论案情,说道“具体情况的话,你可以带着具体的线索上这边来。因为具体的情况我们要具体地看。”不过,劳监大队同时也承认,所谓“请网友耐心等待”其实并非是指劳监大队会公开就投诉给网友们一个交待,因为他们其实不会透露案件进展给其他人士:“我们现在没有经过领导的允许,我们也不能够随意往外通报。这是第一个。第二个,也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所以说咱们没法透露给其他人。”

三宗再普通的讨薪个案,竟然要劳烦地方政府“多部门牵头”开协商会议,而劳动监察部门却又不知道由谁召集、也不知道如何问责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而接下来的和工会方面的谈话,我们更发现如此“多部门”的工作,代表工人权益的总工会竟然完全不知情。

梁山县总工会:乐意出面代表工人,同意工会处于劳资关系阵地前沿

在梁山县劳监大队屡屡打官腔之后,CLB结束了通话,转而询问梁山县总工会。虽然工会对这些事件一无所知,不过,梁山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于部长对工人讨薪案件的反应积极正面。

于部长没有听说过这三起欠薪案,但也提出,通常劳监大队和工会之间会就工人案件互相沟通,他目前不太清楚劳监大队为何没有就这些欠薪案联系工会。于部长表示,“按说我们很多案子都是互通有无的。我们解决不了就找他,他有时候解决不了也找我们。其实这次怎么没给我们打招呼啊?……按说应该有我们的参与…应该由我们共同参与这个事。”

CLB于是指出,既然工会现在知道了这些工人欠薪案,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工会仍然可以以工人代表的身份尽快联系劳监大队,并找到相关当事人代表他们争取应有的权益。

CLB:所以那劳动监察大队那边,就这个案子没有来找?

梁山县总工会:没有,他没给我们通知。

CLB:哦,那在这个劳动监察大队,就这个案子的回复里面,在他的帖子里面说,“双方已经协商一致,正在筹备资金,请网友们要耐心等待”。那劳动监察大队说会跟进监督落实的情况。那咱们工会可不可以——就是既然劳监大队没找过工会,那能不能就这个案子主动出去找劳监大队,说我们工会要代表工人监督资金发放落实的情况。咱们工会可以走这一步吗?

梁山县总工会:可以,可以。我可以跟他们那边联系一下,了解一下情况。就是说需要我们参与的,我们要参与。

CLB:这不是需要,人家没来找咱们啊。就是说应该提出要求来,要求履行工会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要参与啊。您觉得呢?

梁山县总工会:对对,我觉得是。应该是。

CLB进一步建议,梁山县的欠薪案持续发生,县总工会应更主动代表工人,要求在多方协商会议和会后监督公司发还欠薪当中有一席之地——这就需要和劳监大队更好地合作,理直气壮地代表工人;同时也建议,梁山县总工会可以派人专门负责到几个比较主要的、工人使用频率比较高的网站和平台上日常浏览,看看有没有跟工会工作相关的个案。如果遇到类似欠薪等工人求助个案,工会也应该如同劳监大队一般,尽快回复当事人,更快地介入这些案件并代表工人协调解决。

令人欣慰的是,工会于部长对CLB的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于部长主动提出,工会将就这几个欠薪个案“跟他们监察大队那边都沟通一下,跟他们企业那边联系联系”,并承诺一会儿就给梁山县建筑工程公司工会打电话了解公司拖欠社保情况。

图片来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CLB也和梁山县工会探讨了工会的作用其实不应该是忙于事后救火——在欠薪发生之后才去协调解决,而是要从源头防火——在企业内部协调劳资关系以避免欠薪发生,或者在欠薪的苗头出现之后尽快与企业沟通解决,避免侵权事件发生,劳资关系进一步恶化。

CLB:咱们工人好像对工会——这是我跟工人谈话的经验啊,一说建议他们去找工会,他们就说,找工会干嘛,工会是什么,工会没有权力,我找政府、找市长。就是说,大家迷信权力、有权的。

梁山县总工会:对,实际上我们工会也是,大部分不是执法部门,他也是协调,主要是协调一些劳动关系,在这方面。

CLB:对对对。

梁山县总工会:他不像劳动监察大队啊,他有执法权,他可以吊销他的一些营业执照啊什么的,可以对他造成一些实质性的,企业欠薪啊什么的,征信啊各方面都有影响。咱们就做不到。咱们就是、双方就是协调。再不行的话就是给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行政诉讼,这样。

CLB:对,其实我是觉得啊,政府行政部门当然有行政权力啦,他们可以处罚啊,甚至发出停工停产、整顿的警告来,那咱们没有这个权力。

梁山县总工会:对,没有这种令。

CLB:但是咱们工会有的,行政部门好像也没有啊。咱们工会有《工会法》《劳动法》,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都规定了工会代表员工要监督。对吧?

梁山县总工会:对对。

CLB:这些的这个,这是咱们工会的地盘,但是那些行政部门是没有的啊。

梁山县总工会:对,咱也有咱们的优势。

CLB:对对对。所以说,各做各的,他们用行政权力是一个最后的兜底,甚至是法院,是最后的兜底,是吧。但是咱们工会,其实在进入仲裁程序或者司法诉讼程序之前,其实应该是咱们工会的地盘才对。应该是工会代表进行协商啊、协调啊、谈判啊什么等等。

梁山县总工会:咱们处于前沿吧,阵地前沿,提早介入。

CLB:对,如果,话说回来,如果工会提早介入有效的话,那很多案子就不用进入仲裁,不用进入司法程序。

梁山县总工会:对对对。

CLB: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啊。

梁山县总工会:很多的,前段时间开会,司法职员吧,就是说减少了40-50%。

自2015年工会改革以来,不少地方工会开始走出去帮助工人维权,积极协助解决劳资纠纷,同样山东省总工会及各级地方工会就改革提出了不少目标。在2017年,梁山县总工会就提出要加强农民工和职工维权,并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维权新机制——机制以“定期召开职代会,健全档案,签订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建立农民工、职工维权中心为主要内容”。2021年,梁山县总工会更被夸赞作为职工娘家人亮剑出击,“建立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基本框架,完善了劳动争议调控和仲裁机制,实现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过,梁山县接连发生的欠薪案显示,梁山县总工会在预防、解决劳资纠纷问题上仍然任重道远。

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工会不时拿自己的身份跟政府行政部门做比,以“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不像劳动监察部门”来自我设限,矮化了自己可代表工人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有鉴于中国劳动趋势最近就发表的报告所得,从2013年-2022年第二季人社部的官方统计报告中明显可以看出,劳动监察部门近十年出现懒政化现象,包括在追讨工资数额上变少、要求企业补签劳动合同数量下滑、监察企业力度减弱。这次山东的两个案子,正好是这个数据研究的明证。这正好说明,工会如果一味迷信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一旦出现行政失能的状况,工会的自我设限只会不利工人的权益维护。实际上,工会虽然不如政府部门有行政权,不像行政机关可以在劳资纠纷或者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对企业做出事后处罚,但工会绝对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人代表,工会可以组织工人与企业就劳动条件进行谈判,做到提前预防劳资纠纷,更可以通过在现场监督安全生产而阻止安全事故发生。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针对梁山县多个欠薪案,工会应该尽快行动,尽早跨越“懒政”的劳动监察部门,代表工人和公司展开谈判。有需要时甚至应该主动“牵头”,督促政府部门加入调查,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分析解读仅代表CLB立场,欢迎点击链接就访谈文字稿作出不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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