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修订今日生效,工会能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01 September 2021

《安全生产法》的最新修订版本于9月1日生效施行,这是该法的第三次修订。不难看出,中国政府一直持续关注改善安全生产问题,不过,“安全第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流于一句口号,而没能完全落实。

此次修订大幅提升了安全生产领域企业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和处罚力度,并允许人民检察院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当中强调了“以人为本”、“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等机制,在修改后的法律中,工人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更加突显。

新修订的法律再次明确了工会应当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从2002年首次实施以来,此次修订再度令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如白纸黑字一般清晰、难以推诿。 因此,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安全生产法》的最新修订,工会工作有没有更进一步做出积极部署呢?工会干部能不能把握此次修法的良机,促进各级工会在监督安全生产中更有作为?还是说,各级工会仍然打算继续在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当中做隐形人?

之所以有此一问,主要源于工会过去监督安全生产的履责情况实在不怎么样。中国劳工通讯曾经多次在地方发生一起起安全生产事故后,就善后处理联系事故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我们发现,很多工会并没有参与到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当中,他们也说不上来工会如何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会干部还经常说,工会没有行政执法权,只有地方政府能够介入和领导安全生产。这些工会惯会推诿和逃避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

自疫情爆发以来,疫情防控就成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但在最近一波南京禄口机场保洁员劳动保护不够而引发集体感染事件中,工会完全处于状态之外。禄口机场将国际航班与国内航班混合运营,为了降低成本,将清扫及客舱清洁工作外包给多家公司。机场监管不善,外包公司未区分境内、境外保洁员,是此次疫情发生的重要原因。

日常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工会是否察觉,有没有向公司提出解决意见?在新闻上,我们可以看到工会不断强调工会组织要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中发挥作用。去年2月10日,江苏省总工会曾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提示函》。第二日,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井良强、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主席景月琴到南京禄口机场慰问一线职工,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在全面抗击新型冠型病毒疫情的同时,切实做好自身的各项防护工作,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今年6月7日,就在禄口机场保洁员集体感染爆发一个月前,东部机场集团工会主席赵晨华到禄口机场进行实地调研。然而,各级工会干部的调研考察都没有发现机场和外包公司管理不当、保洁员劳动保护不足的的疫情隐患,未能了解禄口机场管理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问题。

工会未能在日常工作中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而在机场保洁员感染之后,甚至认为机场安全生产问题与工会完全无关。中国劳工通讯先询问了机场属地的南京市江宁区总工会,他们推脱机场归省里管,并认为,工会跟安全生产没关系,“这个不是我们解决的范围”。我们又问到作为东部机场集团工会上级单位的省部属企事业工会,该工会同样认为保洁员感染事故压根跟工会工作没有关系,指出防疫纯粹是行政事务。工作人员甚至反问:“问责怎么会到工会?……(问责)主要是行政管理上的事,跟工会几乎没什么直接关系的……疫情防控是突发事件,他不是平常的安全生产暴露什么东西。”

一方面是工会下发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文件、领导干部到各处实地调研,一再强调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工会对日常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毫无察觉,甚至在出现集体感染事故后,仍坚称这一与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疫情防控与劳动保护问题与工会无关。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安全生产法》修订把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法律规定中。对劳务派遣工也做了规定,确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员工的权利,并应当履行规定的员工的义务。自2018年起,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在大力推进包括快递员、外卖员在内的八大群体入会,但时至今日,工会在代表八大群体工人、为之争取权利方面做的仍十分有限。

2020年底,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在配送了33单外卖后,倒在了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而外卖平台声称工人与平台没有任何关系,灵活用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再次引发讨论。中国劳工通讯联系了猝死的外卖员最后取餐地所在的北京市朝阳区孙河工会服务站,询问工会能否代表猝死外卖员家属争取工亡待遇。对这一问题,孙河工会服务站工作人员首先发问,“我不知道您说的员工是不是我们这儿建会单位的员工。”

孙河工会服务站工作人员解释,首先要饿了么平台建立工会,骑手作为公司员工才能入会。“因为我们建会是以公司为建会的,不是说以个人或是一个集体然后他就建会了……这个饿了么它肯定是很大的一个平台,它不会受我们地区总工会管的。它有可能是市里面直管的吧,或者是区里面直管的。”

工会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朝阳区成立了快递行业工会,囊括多家快递企业,外卖员也应该包含其中,实现了百分百全覆盖;现实却是骑手加入工会面临企业建会和复杂的辖区划分等难题,大部分灵活就业的工人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发生骑手猝死等安全事故却无法找工会代表。

全总宣称它有份参与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但全总本身执行这些条例的情况不容乐观。全总始终把自己当成是宣传部门,却做不到在一线动员工人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和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此次修订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次数与处罚力度尤其引发外界关注。但必须强调的是,通过行政手段自上而下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的思路已经通行了十几年,行政监管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时往往失效。过度强调行政监管只会造成安全生产工作陷入无限循环的怪圈:发生事故后,行政部门展开调查;调查完毕后,行政要求企业整改;企业无视整改要求,安全事故继续发生;再次发生事故——再次展开事故调查——再次要求企业整改——等待下一次事故再发生。

正如去年中国劳工通讯发布的研究报告所述,打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唯一有效方法是要让工会归位,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工会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这意味着,工会干部必须离开舒舒服服的办公室,必须到有风险的一线工作场所去,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工人利益,在发现工厂存在违法作业和危害工人生命的安全隐患后,工会应与企业交涉解决,或在危害发生前直接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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