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中文网:三星行为准则面临法律考验

2013年03月06日

与许多主要跨国公司一样,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的公开资料也迎合投资者日益关注企业社会影响的趋势。在这家全球第一大科技企业(按销售额计)的行为守则中,第一条就是遵守“所有法律和道德标准”。

然而,如今这一声明在法国正面临罕见的法律考验。

上周,三家法国权益组织把三星告上公堂,控告这家韩国企业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原因是该公司及其供应商在中国的工厂涉嫌滥用劳工。

该案凸显出,国际社会对中国劳动条件的关注不断加强,对跨国公司控制复杂供应链的能力越来越担心。本案如果胜诉,所合作供应商存在违反劳动法行为的企业将面临一种新的法律风险。

法国权益组织的起诉主要围绕“中国劳工观察”(China Labor Watch)的一系列报告,这些报告指控三星在中国的工厂和外部供货商存在系统性违法行为,包括有两家外部工厂使用童工。中国劳工观察是一家设在纽约的组织。

 

原文链接: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9238

诉状中称,三星从事了“欺骗性贸易行为”,这种行为与三星声称秉持的高道德标准相抵触。

上周提交诉状的人权律师威廉•鲍登(William Bourdon)表示:“这是试图让跨国公司的这种潜规则得到司法制裁的首个尝试。”此前在石油集团道达尔(Total)涉嫌虐待缅甸劳工一案中,鲍登为工人们争取到500万欧元的和解赔偿金。

诉状中称,“三星向大众传播的道德形象令其在财务上得到许多好处。”

三星否认其工厂使用童工及从事其他非法行为的所有指控。然而,该公司承认,其外部供货商的员工有时加班时间会超过法定标准,并宣称该公司将“在2014年底前”杜绝此类行为。

这些问题在中国工厂十分常见,根据香港团体“中国劳工通讯”(China Labour Bulletin)的报告,许多工厂的基本工资常常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

三星表示:“我们还未收到法院文件,因此在有机会看到相关文件之前我们不能置评。”

目前还不清楚该案会对针对三星的投资产生多大影响。资产管理规模在30万亿美元以上的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公开承诺遵守联合国的“负责任投资原则”(UN Principles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这一原则要求它们在投资时考虑企业的社会影响。

然而,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si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ssociation)秘书长艾哲明(Jamie Allen)表示,对于涉嫌存在不当行为的公司,许多投资者宁愿“参与后再提高其行为标准”,也不愿抽离投资。

不过,对三星行为的担忧已经产生影响。伯恩斯坦研究公司(Bernstein)电信分析师皮埃尔•费拉居(Peirre Ferragu)表示:“一些投资经理已把三星列入负有社会责任的基金不可投资的全球企业名单。”

APG Asset Management Asia在公司治理领域的投资顾问Park Yoo-kyung表示,企业对劳工方面的指控如何反应是关键所在。该公司在三星也有投资。她补充表示,对童工之类的问题应对不力,可能会导致投资被抽离。不过她没有明确说到具体的公司名字。“如果公司在事情最终被证实的情况下仍然矢口否认,在某个时刻我们就需要作出决定。”

过去曾有一些集团遭受过类似指控,因承认存在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解决相应问题,这些集团得以部分挽回受损的名誉。2001年,耐克(Nike)发布了一则声明,承认该公司允许巴基斯坦的儿童为其生产足球,这一举动“把事情办砸了”。


原文链接:http://cn.nytimes.com/article/china/2013/03/01/cc01child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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