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全国总工会】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与社会保险

2011年02月22日
2月21日,全国总工会发布了《2010年企业新生代农民工状况调查及对策建议》,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率低的现状,提出要加大源头参与和监督力度,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

此报告基于在全国25个城市(区)1000家已建工会企业中进行的问卷调查,将农民工群体(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作为调查重点。在调查获取的4453个有效样本中,新生代农民工(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为2711人,传统农民工为1742人,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60.9%。

报告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状况、从事行业和地区分布作了归纳。整体收入偏低、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工作稳定性差、社会保障水平偏低、职业安全隐患较多等均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5%,低于城镇职工(88.5%)4.1个百分点。在签订了合同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68.2%的人的合同没有具体约定月工资数额。

在被调查的1000家企业中,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67.7%,比城镇职工低23.7个百分点。以养老保险为例,超过一半(56.5%)的新生代农民工或是没有正常接续,或是对于是否正常接续处于不知情状态。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比率低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城镇职工为对象设计的,并没有将农民工考虑进来;二是农民工的流动性强,往往缴费后却享受不到保障,因而参保不积极;三是企业经营者不愿意为农民工上保险;四是政府监管的缺失,”中国经济问题专家赵海均于去年底发表博文指出。

定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能否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低的问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于今年1月参加湖南大学中华高管论坛时解读道,《社会保险法》最重要的亮点之一就是覆盖全民,它通过法律的形式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方面,把城乡劳动者和城乡的居民全部囊括到制度当中,在工伤、医疗、失业保险方面则把所有的职业人群全部纳入到这个范围当中。

同时, 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因工作变动,缴纳保险金后无法享受保险基金保障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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