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要求元旦起增加铁路企业职工工资

2012年01月04日
新京报讯 记者1月3日从铁路部门获悉,继去年为铁路一线职工涨薪后,铁道部下发《关于2012年增加企业职工工资的指导意见》,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增加铁路企业职工工资。据了解,包括北京铁路局在内的各铁道部属企业单位正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在岗职工普涨岗位工资

根据《意见》规定,此次增加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运输生产一线职工岗位津贴。增加岗位工资的人员范围为:铁路企业在岗职工、铁路局组织输出的集体外出劳务人员、经组织安排离开工作岗位到学校学习的原在岗职工。

增加岗位工资的标准为:岗位序列1-9档的岗位工资标准增加360元,22-26档的岗位工资标准增加490元,10-22档分别按10元的标准递增。

 工资倾斜一线职工

《意见》指出,为体现工资分配向运输生产一线职工倾斜,自2012年1月1日起,将2011年建立的运输生产一线职工岗位津贴标准由100元提高到300元。

一铁路人士介绍,铁路一线职工月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经营效益奖等组成,北京等地普通一线职工月收入两三千元。

《意见》还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工龄工资单元的功能和作用,自2012年1月1日起,按人月均60元的标准,增加职工的工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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