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劳动部门认定乌鲁木齐县祥泰砖厂违法用工事实

2007年11月19日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6日电(记者曹志恒、刘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三级劳动监察部门经现场调查核实,最近认定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祥泰砖厂违法用工事实,有关部门依法对这家砖厂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乌鲁木齐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林忠耿说,劳动监察部门经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确认乌鲁木齐县祥泰砖厂未进行用工备案、未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延时加班的违法事实成立。

     乌鲁木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吊扣了祥泰砖厂营业执照,国土资源部门也停办了这家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乌鲁木齐县劳动监察大队已经向这家砖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砖厂停业整顿,并依照法律程式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知情人举报,本月1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祥泰砖厂非法雇用民工、拖欠工资事件进行调查。

    据了解,祥泰砖厂先后从外地“招聘”来40多名农民工为砖厂干活,部分民工因不堪重负逃走。砖厂非法用工事件被举报后,砖厂所有者已遣返部分民工。

    林忠耿说,13日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时,未发现知情人透露的“智障人员”。由於此前部分工人已经被送走,没有任何联络资讯,劳动监察部门正在与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寻找这些工人下落,如果发现有“智障人员”,将送往权威部门鉴定,并请求公安部门介入。

来源:  2007年11月16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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